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(guān)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〉的決定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5年3月11日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25年3月12日起施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
2025年3月11日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5年03月12日 02 版)
訪問次數(shù): 106 作者: ahjgbzw 發(fā)布時間:2025-03-12 [字體:
大
中
小]
|
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(guān)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〉的決定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5年3月11日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25年3月12日起施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
2025年3月11日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5年03月12日 02 版)